危险品伪装成普通包裹现象已屡见不鲜,据悉9月22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沪南公路9111号德邦物流网点内,一个破损的纸筒里流出大量不明液体,随后员工陆续出现不“眼睛越揉越痛,喉咙也痒得不得了”等症状,随即立即被送往医院,未酿成大错。
经初步调查,外漏的液体是一种名为“R-缩水甘油酸甲酯”的化学品,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德邦物流称,寄发该纸筒的单位在单据上填写的物品名是“配件”而非“化学品”,公司对运输化学品并不知情。
快递不能运什么?按照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各类易燃、易爆、易腐蚀、带毒性的物品都严禁寄递。像炸药、酒精、打火机、硫酸、盐酸、有机溶剂、农药等都不可以通过快递投递。“危险品快递”缘何频发?投递人和快递公司双方都难辞其咎。
“首先,投递人不知道此类物品是快递禁运的,这种情况恐怕是少数;多数情况下,不少投递人是知法犯法,抱有侥幸心理,寄希望于不出事,对快递公司刻意隐瞒投递商品的实情。”危化品专家姜平认为,目前国内并不是没有专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但不少寄件人还是使用普通快递,都是利益驱动,图方便、图便宜、不诚信,违约风险成本偏低。危险品专家姜平告诉记者,危化品运输必须备齐专业的运输车,配备专业的作业工人,这一块就比普通快递公司的成本高很多,而且危化品运输,量越大,价格越便宜;量越小,价格越贵。现实中,大批量的化学品运输肯定是由专业的化学品物流运输公司负责,而小批量甚至就几克的化学品运输,不少寄件人选择铤而走险。
“出事后即使查出来也是快递公司负主要责任,企业负次要责任。”姜平表示,如果发生了事故,寄件人可以狡辩说不知道这个东西能否发,看到快递公司收了,才知道可以发。这样的话,快递公司把关不严成了主要责任人。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即将发布,对行业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做了详细规范——收寄安全生产操作(验视、封装、实名收寄)、分拣安全生产操作(装卸、分拣、安全检查)、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车辆检查、车辆驾驶)、投递安全生产操作(快件携带、快件投递),也包含了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法律层面上应当确切落实寄件人的责任。理清发生安全事故之后的各个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快递企业应负什么责任,特别是寄件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按照《合同法》,在运输合同下,托运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要由托运人承担。虽有制度约束,但关键是实际操作。杜绝“毒快递”,首先寄件人要有责任意识,懂法——主动去了解邮政法规,知道什么是不可寄的,并主动配合快递员验货;不犯法——不抱侥幸心理,不寄违法品。而对快递公司而言,除了严格落实开箱验视等安全制度外,更要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培养快递员安全技能。
根据中央综治办等九部委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要求,2016年要在全行业实行实名寄递。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夏颐认为,应该积极推进实名制寄递。监管部门应督导快递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配置必要的安全机构和人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建议,鉴于危险品的危害性和企业运输成本过高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对危险品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运输渠道的整顿和治理,确保危险品不通过快递渠道运输;对于危化品等禁止寄递商品的物流配送需求,可以加大力度培育并规范包括危化品在内的专业类、细分类的快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