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液化石油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es
中文名称2:压凝汽油
英文名称2:Compressed petroleum gas
技术说明书编码:85
CAS No. :68476-85-7
分子式
分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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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丙烷丙烯丁烷丁烯
含量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麻醉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1000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ACGIH 1000ppm,1800mg/m3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观与性状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 有特殊臭味。
PH
熔点(℃) :无资料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 :-74
引燃温度(℃) :426~537
爆炸上限%(V/V) :33
爆炸下限%(V/V) :5
溶解性
主要用途: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 也可用作燃料。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卤素。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53
UN编号:1075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即石油气的气瓶)禁止铁路运输。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车间空气中液化石油气卫生标准 (GB 11518-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其它法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81]劳总锅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