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氮

化学品英文名称:nitrogen

中文名称2:氮气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33

CAS No. :7727-37-9

分子式:N2

分子量: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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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 潜水员深替时,可发生氮的麻醉作用;若从高压环境下过快转入常压环境,体内会形成氮气气泡,压迫神经、血管或造成徽血管阻塞,发生“减压病”。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氮气。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ACGIH 窒息性气体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      :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 高纯氮≥99.999%; 工业级 一级≥99.5%; 二级≥98.5%。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PH     

熔点(℃) :-209.8

沸点(℃) :-195.6

相对密度(水=1)      :0.81(-19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0.97

饱和蒸气压(kPa) :1026.42(-173℃)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147

临界压力(MPa)      :3.40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微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      :用于合成氨,制硝酸,用作物质保护剂,冷冻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5

UN编号:1066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其它法规:工业用气态氮 (GB386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