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仓库的安全距离问题

发布时间:2024-10-08 18:48:57

 安全距离,也称为防火间距或安全间距,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多个国家标准中,对安全距离均有明确规定,但不同标准对安全距离的规定相差太大。本文仅以贮存危险化学品设施与铁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为例,查阅结果参见下表:

 

注:

 

1.一级石油库总容量≥100000m3。

 

2.石油库与国家铁路的安全距离为60m,铁路指铁路中心线。

 

从表可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1000m的安全距离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3个专业标准中最高规定的60m,高出16.7倍。即使比非常严格的《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专业标准规定的95m,也高出10.5倍。上述4个专业标准中所列物质,均属危险化学品。

 

据《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仓库是“用以贮藏和放置物资的场所或建筑物。”《石油库设计规范》第2.0.1条:石油库为“收发和储存原油、汽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由此可见,表中所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罐组;甲、乙类工艺设施;石油库等,均应该属于贮存危险化学品仓库。

 

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是GB18265的撰写单位,我们向该协会如实反映了上述情况,并咨询石油库等外部距离应以哪个标准为据。该协会负责人解释说:“如果有专业标准,则以专业标准为准。”

 

GB18265是高标准,但很少有符合这一安全距离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由此可见,要求安全距离为1000m的规定,实在是过于苛刻。另外,也与其他专业标准相差太大。建议有关部门立题研究,尽快提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外部安全距离,尽快修改GB1826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