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库的要求

1、 存放数量有限量(根据化工品类别限量),堆高不得超过2.5米;


 

2、 货物堆放要保持“五距”,即墙距、垛距、梁距、柱距和灯距,一般规定货垛与梁、柱距离不少于0.3米,物品与墙、灯的距离不少于0.5米,垛距不少于1米,底距不少于0.1米,超量储存可能发生倒塌造成危险,而且在发生事故时不利于抢救和疏散;


 

3、 化工库不宜与其它用途的房屋毗连,也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4、 化工库内应设置良好通风条件和隔热、降温、防潮、防讯、防雷等设施,配置防爆灯管和悬挂式自动灭火装置;


 

5、 化工库的窗下部离地面不得低于1.8米,地面采用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6、 化工库内须安装洗手盆一个,防止工作人员受污染时能马上得到清洗;


 

7、 化工库四周应加围栏,围栏距仓库外墙间距1.2米,化工库门口应加斜度,仓库内地面比外面高0.2米;


 

8、 化工库内面积5平方米左右,高度为2.5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