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

1.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各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城市道路。

 

 

2.各危险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保障禁行时段内危险品运输车辆不上道路行驶。

 

 

 

3.各道路收费站要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设施,在禁行时段内提示危险品运输车辆暂停通行。

 

 

4.各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严格执行限行规定,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

 

 

5.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